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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诚信通成功无效争议商标“喜儿郎”!

2018-12-04 15:18:28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就揭阳市揭东区港信发饼业食品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港信发公司”)抢注的“喜儿郎”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案件,获得胜诉。


基本情况:

经查询,争议商标由港信发公司于2012年1月5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饼干等商品上,于2013年03月14日获准注册,专用期限至2023年3月13日。

喜之郎公司委托北京市捷诚信通公司代理对“喜儿郎”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捷诚信通的律师团队经过认真分析认为争议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喜之郎及图”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同时出现在市场上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或者误认,特别是港信发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是对喜之郎公司驰名商标“喜之郎”的恶意摹仿,其傍名牌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商评委经审理后,正对主要焦点问题答复如下:

1、本案中,争议商标文字“喜儿郎”与引证商标一、二文字“喜之郎”在呼叫、文字组成、整体视觉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

2、鉴于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其商标权利已经通过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得到保护。


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来源:北京捷诚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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