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动态

gzpscu news

主页 / 客户案例 / 捷成动态

“金格丽KINGREEKING”PK“格力GREE”,谁会获胜?

2013-07-01 17:40:13

2009年11月北京捷诚信通知识产权公司接受广东金格丽电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争议申请做出如下答辩:首先,在读音和字母构成上区别明显,争议商标“金格丽KINGREEKING”与引证商标“格力GREE”的主要认读部分分别为“金格丽”和“格力”,两者均有所差异。并且“金格丽”商标已连续使用数年,并在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广东享有较高知名度,两商标共同使用在电炊具等类似商品上可以使相关公众所区分,不会导致商品产地来源混淆和误认。其次,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主张享有在先权利的字号“格力”并未构成相同或基本相同,没有损害申请人现有的权利。最后,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商标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会产生消极、负面影响,不会产生不良影响。该争议答辩理由提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5月8日依法做出裁定,该裁定完全采纳了捷诚信通的观点,裁定争议商标第6770012号“金格丽KINGREEKING”予以维持。
        
   经过捷诚信通的努力,答辩人第6770012号“金格丽KINGREEKING”商标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分享此文章至:
请保存或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