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现制定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高质量发展。
二、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由各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受理和审核,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证、学生证所在的区域,以免影响申报和审批进度。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附件:1.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docx2.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docx(点击查看详情附件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7816318.html)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