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广州专利申请中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是指:
1、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项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示他人提交多项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2、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项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示他人提交多项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设计的专利申请;
3、广州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上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广州专利申请中非正常专利申请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除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提交的广州专利申请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专利费用不予减缓;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回。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知识产权报》进行通报。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数量统计扣除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
4、建议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给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给予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5、建议全国专安利代理协会从事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的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应当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建议专利代理处罚委员会按照专利代理处罚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6、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