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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商标-如何申请商标

2024-05-28 19:49:00

大家好,疑难商标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如何申请商标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疑难商标和如何申请商标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交易分为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公司

2、个人与个人之间办理商标过户所需要的资料:

3、(2)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签字以及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

4、(3)如果商标文件是外文的,还需要一份由权威机构翻译并签字盖章的中文译本;

5、(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会准备一份《代理委托书》以及需要双方签字的同意转让证明;

6、个人与公司之间办理商标过户所需要的资料:

7、(1)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转让方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转让方为公司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受让方同理);

8、(2)如果商标文件是外文的,还需要一份由权威机构翻译并签字盖章的中文译本、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会准备一份《代理委托书》以及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同意转让证明;

9、(1)直接到商标局受理窗口或各地开放的受理窗口进行提交;

10、(2)委托书有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二、商标申诉是什么意思

就您现在面对的这个商标注册申请中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你的这个商标注册申请现在商标局已经收到商标的申请材料,正在等待审核。商标注册流程一:商标注册准备 1、商标注册前查询工作: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可先行查询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查询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但此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2、申请商标注册资料的准备:(1)公司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也可以用准备电子格式作为申请材料。(3)准备相应的商标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1000元+700至1000元左右的商标代理费。商标注册流程二:申请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申请人条件: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注册申请日的确定: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注册流程三:商标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商标注册流程四:初审公告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商标注册流程五:注册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商标注册流程六:领取商标注册证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五)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可以直接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三、这种情况商标是否侵权

1、不构成侵权,具体标准可参见侵权判断标准

2、《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下称《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布并实施,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修改后首次出台关于商标侵权方面的执法标准,《标准》坚持加强商标保护原则,立足执法实践需求,解决现实执法疑难,对于商标侵权案件的办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3、《标准》中对商标侵权的判断明确了以“商标使用”为前提,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为要件,以“是否构成混淆”为后置条件的方法,并且对“商标使用”“同一种商品、服务”“类似商品、服务”“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等名词进行了定义,对商标的使用行为、相同商标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列举,对判断是否是“商标的使用”、是否构成“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相同或近似商标”以及“容易混淆”的方法和考虑因素进行了明确。这一系列的条款在总结归纳了多年来商标侵权判断方法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下商标侵权的特点,首次在官方层面上对商标侵权判断方法建立了一个完整、科学的理论标准,为实践中商标侵权案件的办理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4、目前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在实践运用中出现了一些争议,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困扰。《标准》针对这些痛点,对相关条文中的细节进行了明确。对“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情况进行了限制,明确了五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当事人为明知或应知,不得适用“不知情销售”进行免责,同时明确对于因涉嫌侵权人提供虚假或者无法核实的信息导致不能找到提供者的,不视为“说明提供者”,也不能适用免责,这样有效地防止了销售侵权商品者滥用法律漏洞、逃避行政责任,更好地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在保护合法在先权利方面,明确了若注册商标的申请日先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有证据证明的该著作权作品创作完成日,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可以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查处,防止了部分侵权人滥用在先权利,阻碍、拖延商标侵权执法工作程序的情况。对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定义和判断方法进行了明确,并且对该类商标的使用进行了限制,更好地厘清了保护在先使用商标和保护在后注册商标的界限。

5、当前商标侵权人不断转化侵权手段,通过一些貌似合法的“打擦边球”手段掩盖商标侵权的实质行为,对基层执法造成了困扰。《标准》通过大量调研基层执法人员,总结了一些非常规的侵权手段,并明确这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当追究责任。针对有些侵权行为人通过将几个商标组合使用,变成一个新的商标,从而实现傍名牌的行为,《标准》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此种行为只要最终呈现出来的商标使用形态构成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且容易混淆的,即可以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针对一些侵权行为人通过附着不同的颜色,使其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准》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中,很多施工方为谋取暴利,低价购进侵权的原材料,并将这些原材料使用在工程中,对于这种行为到底应当属于何种商标侵权行为存在争议,《标准》第二十五条明确将此种行为归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即销售商标侵权产品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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