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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什么

2024-06-27 09:12:00

其实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什么成果,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什么成果

1、知识产权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

2、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以及属于绝对权。而知识产权法就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是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所以所谓的知识产权就是劳动成果,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并且产权保护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

3、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4、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什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陶凯元表示,《意见》是中办、国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解决“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

陶凯元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法、著作权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

据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率达到40.36%,创历史新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人数并没有很大增长,但审结的案件数和结案数都大幅上升,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双下降。”陶凯元认为,法院的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化解了大量案件。

“作为对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陶凯元表示,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意见》将“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意见》在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方面要求,实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

“同案不同判会让人民对法律后果失去可预期性,”陶凯元介绍说,人民法院主要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制定司法解释、适时制定司法政策、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等途径保证司法统。一。

关于司法解释的出台,陶凯元透露,司法解释制度确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已经达到36件,“目前排在计划单上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解释大概有10余项,每年计划推出三到四项,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制度。”陶凯元表示,司法解释为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的准确、有效实施提供了规范,也让下级法院在实际操作中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另外,《意见》提出的“完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作为统一裁判标准的途径之一颇受关注。据介绍,案例指导制度成立以来,截至2017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2个指导性案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占了20个,超过总数的1/5。“对于这种指导性案例,我们要求下级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陶凯元表示。

打造国际知产争端解决“优选地”

”陶凯元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陶凯元认为,要想成为“优选地”,依靠的是高水平的审判质效。《意见》以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两大抓手,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努力造就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他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表示,该院目前有30%的案件为涉外案件,其中就有许多为双方当事人均涉外,“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境外的当事人、权利人比以往更加愿意选择到中国,尤其是到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诉讼。”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各种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创设和修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知识产权是什么

知识产权,也称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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