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年7月3日北京捷诚信通知识产权公司接受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的“美丽之光BEAUTIFUL HOUR及图”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接受委托后,捷诚信通法律代理人与企业深入沟通,对争议商标与客户引证商标“美好时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向商评委提出如下申请理由:
喜之郎公司引证商标事实上为 “海苔”等商品的驰名商标,争议商标在“海苔”商品的外包装设计样式及颜色方面与引证商标极为近似,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标上的近似商标,应当对第9365476号“美丽之光+拼音+图形”商标宣告无效。
捷诚信通律师根据具体案件指导委托人整理了大量的有效证据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4月16日作出“美丽之光BEAUTIFUL HOUR及图”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该裁定书完全采纳的捷诚信通的代理意见,裁定对第9365476号“美丽之光BEAUTIFUL HOUR及图”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本案的胜诉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喜之郎公司所拥有的“美好时光”的注册商标在先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