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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

2024-07-18 09:52:00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和专利临时保护期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以及专利临时保护期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利从什么时候起受什么保护

1、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肯定受到保护。

2、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自申请日起至该申请公布前,这时申请处于保密阶段。这一阶段对其权利的保护表现在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后同样主题的申请因与其相抵触而将丧失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自该申请公布至其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

3、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未经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临时保护期

1、法律分析:专利权的临时保护期是指授权文本公开后到专利被授权前这一段的临时保护期。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后,可以得到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相同的临时保护。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专利临时保护期是怎么规定的

1、专利权的临时保护期的规定如下:专利权的临时保护期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并即行公布后,到专利被授权前这一段的临时保护期。申请人可以要求在这一保护期内,实施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2、2021年6月1日生效的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条

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5、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6、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关于本次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和专利临时保护期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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