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2025年度广州市首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有关要求,现印发《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各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咨询、审核、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请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注册地址或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所在的区域,以免影响申报和审批进度。
项目资助上限概览
✦高价值专利与商标培育项目:每项最高可获资助50万元人民币。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建设项目:每个单位最高扶持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
✦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项目:每项最高资助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项目:资助上限高达400万元人民币。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项目:提供最高5万元人民币的补助。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项目:每家机构最高扶持力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专利代理师人才培养项目:个人最高可获得1万元人民币的资助。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
申报要求
01申报主体资格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合规经营,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完成知识产权项目所需的工作基础与实施条件。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需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本申报指南的具体规定。
02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需以原件扫描件形式,按指定顺序制作成彩色PDF电子版,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涉及需盖章的材料,可上传盖章扫描件或采用电子签章方式。
03合法性承诺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对申报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承担全部责任。
❖一旦发现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申报期限
常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7时。
特别提示: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