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我市正式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省委书记胡春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标志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进入履职状态。
知识产权法院,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而设立的审判机构,肩负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和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使命。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继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挂牌成立之后,广州在全国第二家挂牌成立专业性知识产权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审案,目前审案范围包括:省内跨区域管辖(除深圳市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跨区域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一审民事案件、广州市和区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广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裁判的上诉案件等。(广东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