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最终目的是获得产品的专利所有权。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由于个人或其他无意中的行为,导致专利申请失败,即放弃专利权。那么,广州专利申请中哪些行为被视为放弃专利权呢?今天,广州知识产权小编将为大家介绍。
首先,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专利局将在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并指明恢复权利的法律程序。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四个月内,专利局未收到恢复权利请求的,将专利申请文件转入无效文件数据库。
第二,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将专利申请文件转移到无效文件数据库之前,将发明专利申请公告视为放弃专利权。
第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人未缴纳或者未缴纳足够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年费,或者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未缴纳或者未缴纳足够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授权年费和除授权年外申请维护费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已缴纳上述费用但未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的,不能领取专利证书,但专利权授予的登记和公告程序照常进行,专利证书在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后发给申请人。
以上就是会被视为放弃专利权的行为,在申请专利之前,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广州专利申请的一些详细程序和所需的申请材料,以防止专利申请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