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以及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效率与水平,更好地维护创新者、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根据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总结全系统执法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专利行政执法证据规则(试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