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2021〕76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级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省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省知识产权局、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及园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有推荐资格;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及企业具有自荐资格。其中,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及园区推荐的项目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我局审核、公示后,由我局汇总统一报送。
三、请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面向主管领域创新主体积极组织发动申报,择优向我局推荐,并请积极协调对口的国家部委利用其推荐名额支持我省的专利项目申报。
四、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组建专利奖推荐工作专班,全面摸查辖区内创新主体情况,重点挖掘,主动服务,积极组织高技术、高质量、高价值的专利项目申报;省级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面向本行业领域创新主体会员单位、服务对象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优秀专利项目申报。
五、省知识产权局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名额19个、外观设计专利推荐名额11个,合计30个。我局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遴选,优先推荐第七、八两届获得广东专利奖金奖和个别优秀银奖的项目以及“湾高赛”金奖项目,往年已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未获奖项目不予再次推荐。
六、对拟使用我局推荐名额(30个)的项目,请通过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级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我局推荐。推荐函要列明推荐项目清单及推荐理由。推荐函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请于2021年10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件按照《通知》要求格式存入一张光盘或者U盘,连同推荐函纸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七、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对本辖区通过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园区推荐及示范高校、企业自荐项目的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将上述各渠道推荐自荐项目的推荐自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存入一张光盘或U盘,连同推荐自荐函纸件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地址同上)。推荐自荐函格式、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八、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推荐至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的项目,要及时向所在辖区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报备。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推荐项目于11月5日前向我局备案(邮箱gdsjj_liuyanjun@gd.gov.cn),备案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推荐单位,以便落实省政府对中国专利奖的嘉奖政策。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