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外观设计保护体系以《共同体设计条例》(Community Design Regulation, CDR)为核心,采用双轨制保护模式,即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RCD)与非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UCD)并行。RCD需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注册,保护期最长可达25年,赋予权利人在欧盟全境排他使用、制造、销售等权利;UCD则自动获得3年保护期,但仅针对故意复制行为,维权难度较大。
①、新颖性要求
根据CDR第5-6条,外观设计需在申请日前未被公众知悉。披露形式涵盖出版、使用、展览、网络展示甚至口头描述,即使向特定合作伙伴的小范围披露也可能影响新颖性。例如,在贸易展览会上展示未注册设计,或在社交媒体发布产品渲染图,均可能构成公开披露。
②、"相关行业"标准
披露需被欧盟内相关行业的正常商业活动所知晓。例如,某墙纸设计在墙纸行业内部传播,即使未进入服装行业,仍可能影响后续服装外观设计的注册。
③、技术功能与设计自由的平衡
当设计受技术功能限制(如汽车空气动力学造型)时,法院会采用"设计自由度"标准,降低对差异性的要求。但若设计完全由功能决定(如普通螺丝形状),则可能被拒绝保护。
①、12个月宽限期
CDR第7条规定,设计人自身在申请日前12个月内的披露不破坏新颖性。例如,企业可先通过市场测试评估设计反响,再决定是否注册。但需注意:
披露主体限制:仅限设计人或其权利继受人,第三方披露(包括合作伙伴)不适用宽限期。
保密义务例外:若披露时附有明示/默示保密要求,后续公开将影响新颖性。
②、国际披露的特殊风险
欧盟外的披露同样可能破坏新颖性。例如,某中国企业在欧盟申请RCD前,已在美国展会展示设计,若未在12个月内提交欧盟申请,该设计将丧失新颖性。
③、宽限期与优先权的协调
根据海牙协定,申请人可主张6个月国际优先权,但需确保首次申请包含完整设计图示。若优先权基础申请已披露设计,需严格遵循12个月宽限期。
①、Crocs洞洞鞋案(2018)
欧盟法院认定Crocs未注册设计因公开披露丧失新颖性,导致竞品模仿。此案警示:即使设计具有市场辨识度,未注册前披露需谨慎。
②、伊姆斯椅版权案(2024)
欧盟法院裁定,应用艺术作品只需满足欧盟独创性标准即可受保护,无需原创国版权。该判决扩大了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但强调功能性设计仍可能被排除。
①、披露前准备
保密协议:与合作伙伴签署NDA,避免无意识披露。
分阶段申请:对核心产品采用"主设计+变体"策略,优先注册基础设计。
②、宽限期利用技巧
市场测试窗口期:利用12个月宽限期进行小规模市场测试。
国际申请衔接:若已在中国申请外观设计,需在6个月内通过海牙协定指定欧盟,避免宽限期冲突。
③、续展管理
2025年5月起,欧盟调整续展规则:续展截止日改为注册到期日,宽限期延长至6个月,但费用上调。建议权利人:
提前续展:在费用调整前(2025年5月1日前)完成续展。
多设计合并管理:利用EUIPO的"多项设计折扣",降低批量续展成本。
欧盟的外观设计披露与宽限期规则在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方面提供了精细框架。企业需建立全生命周期设计管理策略:从披露前的风险评估,到宽限期内的申请布局,再到续展期的合规规划,方能最大化保护设计资产。随着欧盟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如2024年《数字服务法案》实施),及时掌握规则动态将成为企业拓展欧盟市场的关键竞争力。